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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启动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讯问合法性审查
2020-10-27 

 

 

 

今年以来由于受疫情影响等原因,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方式有所调整,近日我院派驻检察室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启动了首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依法对富宁县公安局即将侦查终结的娄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2020年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出台《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针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要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我院积极同富宁县公安局沟通协调,于今年7月份联合富宁县公安局召开了关于执行“意见”的联席会议,并形成联发文件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职责和配合机制。

我院在收到富宁县公安局移送的娄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重大案件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后,通过听取娄某某辩护律师意见、询问了犯罪嫌疑人娄某某的方式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法行为,并根据规定在核查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未发现该案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线索,我院据此制作了《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意见书》后送达富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移送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

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排除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非法证据提供了保障,努力从源头上做好防止冤假错案的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