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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公开听证让司法公正看得见
2021-06-01 

为进一步推动“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不起诉权公开公正行使,进一步打造人民群众期待的阳光检察。近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侦查人员参与。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认罪认罚情况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认为犯罪嫌疑人麻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坦白情节,无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因本案造成本人受伤,目前尚无生活自理能力,生活困难,拟对麻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了解犯罪嫌疑人现状及认罪认罚情况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保障了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次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顺应群众的司法期待,赢得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切实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