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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主持听证成功化解3起 行政处罚纠纷案
2023-06-12 

近日富宁县检察院召开行政处罚纠纷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宏伟主持听证会。听证会邀请3名听证员1人民监督员到会进行现场监督

本次公开听证的案件是富宁县3个乡镇卫生院(3申请人)与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纠纷非诉执行监督案的3件案件3申请人使用不合格医用产品,被行政管理部门对其分别作出处罚款20000元、24000元、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3申请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期缴纳行政罚款。经多次催告,3申请人未按期履行,对缴纳行政罚款和对各自加处一倍的罚款置之不理,行政管理部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申请人对加处罚款的案件处理不服,向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减免加处部分的罚款。

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开展调查核实,多次与县法院、行政管理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就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等进行深入交流。针对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对加处罚款予以减免的诉求,决定通过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行释法说理,促进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听证会,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双方当事人各自阐述了各自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的基础上,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过提问和闭门评议,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发表了意见,认为3家卫生院的确存在违法事实,但发现问题后主动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考虑到申请人经费实际困难,也为了促进案结事了,建议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减免加处罚款。承办检察官从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正确涉案3家医院违法事实、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等方面入手,对行政争议化解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了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根据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当事人的评议意见,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意见

经过听证,各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认为3符合行政强制法减免加处罚款的规定,均同意对加处罚款部分进行减免。随后,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见证下,双方现场签署了实质性化解确认书等相关文书,该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开展检察听证是加强和规范行政检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质效,强化社会公众对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的有力举措,今后,富宁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察听证力度在行政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