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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巡河 现场调研“把脉开方”
2024-04-18 

4月10日,富宁县开展州县乡三级 “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巡河,对珠江流域富宁境内的普厅河段、者桑河段及清华洞水库、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进行调研,并针对问题现场研究“把脉开方”。州检察院第八部负责人万禹江,县检察院检察长何宏伟,县水务局局长、县河长办主任陈东海及新华镇、者桑乡、剥隘镇的乡(镇)长、河长及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共同参与巡河。

调研组先后到清华洞水库,普厅河县城段上游那乐村、中游壮风水韵、下游污水处理厂,者桑段小学门口、那斗村及剥隘库区等,对沿线河流水质、两岸垃圾清理及岸坡整治、公示牌设置,是否存在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或影响行洪安全的设施等进行调研巡查,对是否存在违法排污、不规范畜禽养殖等污染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了解。

巡查过程中,调研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研究讨论,并对责任段河长提出整改意见:一是清华洞水库应加强库区周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杜绝乱砍滥伐及其他污染水源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县城区备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对县城区新建成青山苑小区的污水排放应及早规范和整治,确保达标排放;二是者桑段应加强沿河村民的教育和引导,规范处置垃圾,对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的高杆作物、不符合泄洪标准的拦河坝等及时进行清理和整改,确保汛期行洪安全;三是剥隘库区按上级要求加强剩余网箱的拆除及后续水面和库区周边环境清理工作,确保水面环境符合航运开通标准,水质符合百色地区备用水源地饮用水标准。

下一步,富宁县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法律监督助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进珠江流域富宁段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公益诉讼保护工作合力,打好河流生态保护攻坚战,共同守护“一方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