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生“五·一”长假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全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4月29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3名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走进富宁县民族中学开展“利剑护蕾”法治教育宣讲暨“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进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节前涉法风险提示。


















各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结合典型案例、近期网络热点案例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和表现形式,教导学生如何避免校园霸凌;介绍聚众斗殴、毒品、涉“两卡”犯罪等在校学生可能涉足的违法犯罪类型及行为手段,引导同学们学会理性解决矛盾纠纷,增强识别和抵制有害物品的意识,做到知敬畏,守规则;并就防性侵、防溺水、电诈、文身等开展相关安全教育。






师生们纷纷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的沟通联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好自身保护,创建平安校园。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协助好校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履行好法治教育职责,通过“送法进校园”从源头上净化滋生校园犯罪的土壤,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撑起法律的防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