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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逐梦法为翼 成长扬帆纪作帆 ——富宁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二班主任(法治辅导员)进班级”活动
2025-03-18 

317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5检察官走进富宁县民族中学,以“青春逐梦法为翼 成长扬帆纪作帆”为主题,为全校高中生带来一堂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活动结合真实案例与法律知识,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引导青少年扣好“法治纽扣”,同时将国家安全知识纳入授课内容。

触法必究年龄不是“免罪金牌”

检察官以《刑法》第十七条为切入点,详细解读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强调“已满12周岁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最高检可核准追诉”。结合社会热议的“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及最高检工作报告数据,警示同学们:“法律威严不容挑战,违法必究是铁律,不要因一时冲动葬送人生!”

青春之痛警惕身边的犯罪陷阱

基于2022-2024年县域办案数据,检察官剖析四大高发犯罪类型:

1. 盗窃罪:以两高三学生偷手机案例为鉴,呼吁“物质欲望需与家庭能力匹配,莫让虚荣心冲破法律底线”。

2. 强奸罪:聚焦早恋越界问题,严肃指出“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即构成犯罪”,提醒正确处理青春期情感,“真正的爱情需责任与克制”。

3. 聚众斗殴罪:结合本地案例痛陈暴力代价:“打赢坐牢,打输住院,江湖义气终成青春伤疤”。

4.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揭露“兼职跑分”“代收快递”等新型陷阱,强调“不劳而获终害己,莫成犯罪工具人”。

文身之殇青春不应被错误“定义”

针对县域涉罪未成年人多有文身现象,检察官从历史渊源切入:“文身本是罪犯标识,何谈个性与潮流?”结合文身影响参军、考公等现实案例,呼吁同学们“珍爱身体,别让一时猎奇减少人生选择”。

检察官寄语

“同学们,法律是守护青春的最强铠甲,更是不可逾越的规则红线!”活动尾声,检察官以云南省委“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背景,号召全体学生:

做理性消费者,抵制物质诱惑

做情感清醒者,守住行为底线

做正义捍卫者,远离暴力陷阱

做未来规划者,珍惜身体资本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以司法温度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