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察听证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要求,本院拟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
二、听证地点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案件
(一)富宁县工信商务局未全面履行通信设施建设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二)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三)富宁县新华镇人民政府未全面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四、其他事项
(一)社会公众参加听证的,请于7月28日前致电本院申请现场旁听,申请人数不超过10人;
(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三)听证过程中,禁止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静 陈昌晖
联系电话: 0876-6127526
联系地址: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209、212办公室)
特此公告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