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三月法治宣传月”工作部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组织人员,聚焦校园、乡镇、办案一线三大核心维度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体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聚焦校园主阵地,筑牢未成年人法治防护网。
始终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作为普法工作核心重点,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发力、内外协同推进校园普法工作,持续擦亮 “红棉未检”普法品牌。一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履职作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县民族中学法治副校长吴雨同志走进富宁县民族中学,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围绕朋友圈恶意P图、网游陌生邀约、识毒防毒等知识,结合典型案例用法律IQ问答、校园情景判断等趣味方式为学生上一堂“趣味法治课”。同时,依托驻村工作队员扎根基层的优势,组织2名驻村队员深入帮扶村小学,开设简易普法小课堂。另一方面,打造线上强矩阵,依托本院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开设“红棉未检”普法专栏,打造线上普法阵地。宣传月期间,持续推送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权益维护等普法图文、典型案例20条,内容贴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兼顾专业性与通俗性。


深耕乡镇大舞台,多元普法直抵基层民心。
针对乡镇基层群众、村组干部两大群体,整合资源开展全覆盖、接地气的普法宣传,切实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在集市宣传方面,组织干警深入乡镇集市开展“摆摊式”普法,立足富宁少数民族聚居地域特点,灵活采用双语普法模式,通过拉横幅、手册发放、现场答疑、案例讲解等形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村组及机关普法方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慧芬同志带队进村镇机关结合本地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履职、严守纪律红线及时引导村干部用法律知识开展乡村工作,覆盖基层干部300余人。


紧扣办案主责主业,一线普法实现案法相融。
坚持“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的工作理念,推动检察办案与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杜绝普法与办案脱节。在调查取证中普法,办案人员深入田蓬碗厂和者桑乡弄所村委了解案件实情、倾听群众诉求,将办案过程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精准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安全风险,推动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落地。在巡回公诉中普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回法庭2场,将庭审搬到边境乡镇,庭审结束后紧扣案件开展以案释法,让600余名群众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切实提升全民守法用法意识。



此次三月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聚焦三大核心阵地统筹推进,全面兼顾青少年、基层群众、乡镇干部等不同群体法治需求,用详实数据和鲜活案例提升普法感染力,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常态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优化普法形式、延伸普法触角,持续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平安富宁、法治富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