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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河长+检察长”联动巡河机制,以法治力量守护珠江流域驮娘江库区水清岸绿
2026-10-16 

2026年10月14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深入剥隘库区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行动。县人民检察院、县河长办、剥隘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联合巡查,并邀请益心公益志愿者及综合行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参与,构建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社会志愿多元共治的河(湖)管护新模式。

本次联合巡河共巡查河道里程约12公里,重点核查库区历史遗留非法网箱的整治成效,同时实地查看库区河道行洪状况、岸线管护、水面保洁情况,排查河湾隐蔽水域非法网箱反弹、河道“四乱”等风险隐患。巡查发现河面漂浮垃圾、地笼捕鱼、灯光诱捕等问题,对破坏水生态、影响水域安全的隐患逐一登记研判并现场交办整改。

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剥隘镇人民政府明确立行立改措施,将迅速开展水面垃圾集中打捞清理,常态化开展沿岸群众、垂钓人员环保宣传,引导群众自觉保护河道环境。同时强化部门联管联控,加大库区日常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各类影响水生态、行洪通航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本次巡河同步开展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实地核查驮娘江岸坡板达村、者炳村固体废物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巩固问题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实“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发挥河湖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的协同合力,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河、问题整治、案件回访,以法治监督赋能河(湖)生态治理,持续守护辖区水域生态安全、河道长治久清,保障富宁港水运枢纽项目建设运营安全。

(供稿:第四检察部;撰稿:陈昌晖;初审:王文静;终审:韦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