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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化矛盾 释法明理促息访
2026-10-27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近期,富宁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唐某某不服富宁县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现场1)

该案当事人诉求强烈,存在矛盾激化风险。为保障听证质效、防范矛盾激化,听证前,承办检察官结合申请人诉求特点,精心制定听证方案,科学选配听证员,选定一名执业律师,并随机抽选具备社区调解、综治信访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听证员,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确保听证公开、公正、透明。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听证预备会,安排听证员集中查阅卷宗材料、梳理案件事实、明晰争议焦点,为规范高效开展听证评议筑牢工作基础。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通报案件来源、审查情况及听证核心争议问题。案件申请人、被申请人县公安局依次陈述事实、发表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现场提问,逐一核实案件细节。随后,听证员闭门独立评议,在充分发表意见后形成一致评议意见,认为富宁县公安局办理该案程序合法,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听证会现场2)

在最后陈述阶段,申请人唐某某一开始仍对不予立案决定存有异议。承办检察官联合听证员同步开展释法说理,结合案件证据、法律条文耐心答疑疏导,解开申请人法律困惑。经充分沟通,唐某某认清案件法律定性,自愿接受处理意见,当场同意息诉罢访。听证现场,检察官依法宣布案件审查决定并详细阐释理由,现场送达《立案监督审查通知书》,该案顺利办结。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信访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司法办案温度和社会治理效能,以检察履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冯雅琪 来源: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