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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提前介入听证模式 做实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2026-10-27 

为深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制度落地见效,有效破解不起诉案件“不刑不罚、衔接滞后、证据脱节”等难题。近期,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对一起一审公诉拟不起诉案件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提前介入+公开听证”一体化办案机制,实现刑事不起诉审查与行政违法追责衔接同步推进、公开透明、闭环落地。

(听证会现场1)

以往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多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启动,存在衔接节点滞后、行政违法研判不充分、当事人认知不到位、后续监管容易空转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我院转变办案思路,将行刑反向衔接关口前移至审查起诉拟不起诉阶段,由刑事检察部门在初步确定拟不起诉意见后,第一时间邀请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同步开展行政违法性审查、证据转化梳理、处罚必要性研判,提前厘清刑行法律适用边界,夯实后续衔接基础。

在此基础上,我院组织开展一体化公开听证,将“是否不起诉、是否需要行政追责、是否移送行政机关处理”共同列为听证核心议题。会议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等参与听证,刑事办案检察官介绍案件审查情况、拟不起诉理由;行政办案检察官介绍行刑反向衔接制度及行刑反向衔接提前介入审查意见。会议充分听取各方代表评议意见,现场开展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当事人“刑事不起诉不等于违法免责”,消除其认知误区。

(听证会现场2)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及法律适用的基础上,对案件处理及行刑衔接工作给予一致认可,认为我院提前介入、同步听证的创新模式,既保障了司法裁量的审慎性,又有效避免了违法人员“脱责漏罚”。

下一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完善拟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提前介入常态化机制,以公开听证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刑行协同堵住监管漏洞,做到“当宽则宽、当罚则罚”,既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又严防违法行为“一放了之”,推动检察办案实现“三个善于”有效落实。

(撰稿:黄艳芬 来源: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