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普同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办案活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富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一)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2件265人,批准(决定)逮捕142件223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5件24人,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件8人,不构成犯罪不捕2件1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75件273人,提起公诉149件217人,报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件42人。
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共批捕29件41人,起诉32件50人;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件57人,起诉43件66人;批捕毒品犯罪14件21人,起诉4件4人。坚决打击制假销售、非法经营、走私贩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批捕26件43人,起诉23件37人。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具备帮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立足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慎用、少用逮捕措施,对18人做出不捕决定,对依法可以免除刑罚的3人做出不起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41件。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检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来信来访举报线索 136件,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61人次,处理涉检信访案件2件,办结刑事申诉复查纠正案件1件。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法制宣传活动,展出案例图片156幅,发放宣传资料15750份,受教育面达39000余人。扎实开展排查化解涉检重信重访专项行动,采取包案督办、落实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办理了上级检察院交办督办的5件重信重访案件,维护了“两会”以及国庆六十周年期间的社会稳定,2009年9月控申部门荣获全州“文明接待室”、“优秀接待员”等荣誉称号。
(二)坚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今年我院把领导精力、人员调配和物质保障等各方面都向办案部门倾斜,充分整合公诉、侦监、技术、法警、预防以及其他一些科室的力量,进行一体化办案。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6件6人,其中挪用公款案3件3人,贪污案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多万元。今年年初,按照省院的安排布置,在田蓬镇建立了边境协查站,落实了人员,经积极汇报请示,县委、县政府在田蓬联检大楼内为边境协查站安排两格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同时帮助解决了办公设备购置经费4万元,建站后,协查案件16件。
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库,收集了2000年至2008年我院自侦部门查办的所有案件信息;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系统预防工作,与交通局在全县交通系统中开展长效预防工作机制,对重点公路建设招投标进行监督1次;继续通过“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网”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该网信息总量已超过5000余条,其中的“预防实践”、“预防对策”等栏目获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今年以来,我院平均每半个月就到国土、路政、林业、海关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上课”,实现了职务犯罪预防“半月谈”,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受到行政执法单位的普遍欢迎。
(三)坚持维护公平正义与强化诉讼监督相结合,努力促进司法公正
加强侦查监督。把立案监督工作作为刑事诉讼监督的重点,切实采取措施加大监督力度,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违法立案等突出问题。依法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监督检察机关侦查部门立案1件,纠正公安机关不当立案1件。对批准逮捕的案件向侦查机关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意见书》148份,提前介入侦查27件次,发出《检察建议》38份。对侦查机关有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经过对案件的审查,改变罪名3件5人,增加认定漏罪3件,追捕漏犯3人,办理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案件4件9人。我院制作的《童开新等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获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十佳审查逮捕意见书。
加强审判监督。全面履行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对人民法院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5人,人民法院改判1件5人,抗诉质量和效果明显提高。公诉部门全年累计发出《检察建议》2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追诉漏犯8人。继续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审判权威和社会稳定。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为切实解决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与县公安局、看守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专项执法、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法制教育和监外执行检察,提出检察建议10份;加强刑罚交付监督,监督交付监狱执行89人;对监管场所的管理教育活动进行监督,检察监所禁闭室3人次,检察生活卫生15次,检察通信接见25人次;给在押人员上法制课5次,受教育人数142人,加大羁押期限监督力度,没有发生超期羁押现象,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
二、围绕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推进工作机制创新
今年我院以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牵头与县公安局、县法院联合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关于加强配合和监督确保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意见(试行)》,促进公安、检察院、法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与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民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中加强监督和配合的若干意见》,保障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及时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县纪委、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与县交通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廉政联建专项活动的通知》,确保了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与公安、边防、海关、外事、邮政、电信、边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了相互联系、配合协作的边境协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企图通过边境口岸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截获。我院还注重检察机关内部自身建设,出台了《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廉政保证金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行为;制定了《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内设机构中设立检务督察员的实施意见》,任命了5名检务督察员,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实施了《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财务内部审计制度》,任命了1名财务内审员,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这些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开展,从“为民执法”到“内部管理”都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新成效,有力地推动了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三、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3月份以来,按照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院开始全面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除按照“规定动作”坚持做到不走样外,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自选动作”,开展创新性的学习活动,在院领导班子及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向我看齐,工作向我看齐,团结向我看齐,廉洁向我看齐”的“四个向我看齐”活动,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围绕县委提出“ 培植壮大通道经济,加快边疆老区发展 ”这一主题,以州委提出的“ 四保四问四促进 ”和本院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载体,开展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岗位练兵竞赛、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学习教育及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推动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同时,在院局域网上开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制约。一是在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做到“四个结合”、突出“一个重点”,即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学习教育及执法检查活动、“大学习、大讨论”读本学习活动、“四个向我看齐”活动相互结合,突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整体形象明显改善”这一重点,加强警示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干警的综合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思想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二是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办案安全、交通安全、保密安全防范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结合本院实际还制定和推行了以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目标的廉政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干警勤政廉政责任意识。三是开展自侦案件中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对2004年以来已经办结的17件自侦案件进行全面检查,设立了专门的赃款专用帐户,将所涉款物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四是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加强责任,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加强自侦案件中的看管等安全防范工作,实行院领导带班制,保证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对象在办案人员和负责安全人员的视线之内,并随时能够防范和制止对象自伤、自残、行凶或逃跑情况的发生。全年未发生办案安全、交通安全、保密安全方面的重大责任事故以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三)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一是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按照“人人能办案,人人什么案都能办,人人什么案都能办好”的长远目标,今年4月末和9月末分别举行了岗位练兵竞赛活动,检察干警的实际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制定完善了《关于鼓励干警学习的规定》,投入教育经费40万元,配齐了业务所需的书籍资料。三是高度重视司法考试组织工作。成立司法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在物质上给予支持鼓励,今年有1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四是做好缺编人员招考和选取调工作,从应届大学毕业招录6名,选调了1名政治处副主任,从县公安局选调了1名警官学院毕业的干警任法警队教导员,检察队伍结构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日益明显。
(四)狠抓信息技术工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开通了全州首个职务犯罪预防网站和基层检察院门户网站,使信息化建设和检务公开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投入10万元对办案工作区进行装修改造,利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办案7件。进一步加强办案软件应用工作,已录入634件案件,通过办案系统流转326件,通过办案自动化流转率达97%,全面实现办案自动化;对检察内网进行全面改版,发布各类信息3400余条,总访问量已达12.7万人次。
(五)多渠道开展检察宣传,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检察工作重点和总体要求,利用报刊、网络、电视、广播、标语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检察宣传,努力为检察业务工作服务。今年以来,向各级新闻单位投稿90篇,被《检察日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等国家媒体采用5篇,被《云南检察》、《云南法制报》等省级媒体采用23篇,被《文山日报》等州级媒体采用17篇,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为把检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我院将便民服务全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迎客厅变为“检务便民服务大厅”,最大程度地拉近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破除检察工作神秘感,优化了接待环境。控申部门还设立了热线电话,在富宁县职务犯罪预防网开通举报信箱,方便群众举报,通过科技化服务设施和人性化服务态度搭建起了检民“连心桥”。
四、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
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做好中心工作。一是做好挂钩帮扶工作。院领导带头深入到挂钩扶贫点开展调研,走访慰问了15户贫困户,发放慰问金1500元,棉被8床,补贴村委会办公经费1000元,帮助解决村委会修路物资共计2500元,捐赠农村实用技术、法律常识、科普读物等方面的图书199册,将县检察院全体干警的爱心及时转达给困难群众。二是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普阳地区综合治理工作,选派一名院领导到普阳长期蹲点开展维稳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处置剥隘库区移民到城区上访事件,先后出动车辆5辆(次),警力32人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瑶族支系山瑶扶持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瑶族山瑶支系扶贫挂钩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办公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为山瑶困难群众捐款。在全院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挤出一万元扶持洞波三湘洞的高丰坡和托规山瑶村寨,帮助山瑶村寨修路,努力改善挂钩村寨基础设施建设,为山瑶扶持工作累计投入34500 元。
五、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检察工作
认真落实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县工作大局服务,我院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及时向县委、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事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向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报告《关于2005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继续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定期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入我院对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和作风教育进行监督,今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4件,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
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一年来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是:监督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效果和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突破案件的能力有待提高;人员有一定缺额,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检察宣传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结合我县检察工作实际,2010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抓业务、促发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诉讼监督,切实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工作中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依法监督、促进和谐的意识;惩防并举、保护发展的意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意识,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握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化防范机制建设,完善与相关行业系统的预防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以人为本,科学统筹,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和作风建设。把执法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始终,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班子组织和知识结构;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发挥中层干部优势和特长,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探索检察人才建设的新途径,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素质检察人才;大力宣扬先进典型,营造队伍积极向上的氛围。
四、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创新和完善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建立检察业务、队伍、保障、信息化“四位一体”工作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管理方式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阳光检察”,把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外的所有执法工作都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保证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大力开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
五、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开展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人大和州检察院请示汇报,始终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县委、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确保公正执法,促进司法文明,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人民满意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决心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 次全会精神以及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平安和谐富宁,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