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公开>>工作报告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2018-06-25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6日在富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云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抓服务、促发展;抓办案、保稳定;抓监督、护公正;抓预防、求和谐;抓队伍、树形象”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检察工作融入到服务全县政治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履职与服务并重,助推经济发展。充分运用惩治犯罪、维护稳定职能,与县纪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6次,有效促进了政府投资的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等案件4件8人,起诉5件9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8次,提高社会各界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结合开展“四群”教育和“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有4名优秀党员被县委选派到村委会任常务书记,组织全院干警11批190人次深入挂钩乡镇进村入户、了解社情民意,为联系挂钩点解决帮扶物资共计4万余元,为挂钩乡镇和村寨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坚持严打与惩戒并重,促进和谐稳定。重点打击发案率高、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5件 210人,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74件253人。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3件64人,起诉59件98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1件89人,起诉61件111人;批准逮捕爆炸、交通肇事、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6件12人,起诉24件24人;批准逮捕运输、贩卖毒品案件21件32人,起诉24件30人。在办理社会关注的李某某等10余人在高速公路爬车盗窃团伙等重大、复杂案件中,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快捕快诉,给予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增强了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努力保障民生。抓住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开展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相关案件13件21人,起诉15件24人。结合“两违”专项整治,批准逮捕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3件5人。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批准逮捕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2件3人,起诉12件19人,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监督有关单位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办案与维权并重,化解社会矛盾。一是畅通诉求渠道,促进社会和谐。采取“变上访为下访”的工作方式,开展检察长接待和下访44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8件次,对来访群众进行耐心的解释和细致的疏导、劝解工作,依法稳妥处理。开通网络接待室,到乡镇、企业、社区等有重点地开展巡回接访活动,听取群众呼声,掌握信访动态。二是坚持宽严相济,使执法办案的过程变成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过程。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具备帮教条件的22名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情节轻微的7名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达成和解6件8人。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庭从轻处罚10件18人,均得到采纳。三是坚持事前监督,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就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监督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完善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以及矛盾纠纷。四是推进司法救助,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关规定,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并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案件办理首例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促成和解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回访帮教。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向合议庭提交书面报告20份。认真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建立了基数为15万元的救助基金,开展救助2件2人,发放救助金4000元。

  二、依法履职严格办案进检察业务科学协调发展 

      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加大办案力度,提高监督能力和效果,提升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一)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廉政勤政建设 

      肃贪倡廉,惩治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的总体部署,认真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一年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10人,其中大案9件9人,大要案比例占立案总数的90%通过办理安监部门李某等3人系列案件,彰显了县委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加快“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4份,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制作预防职务犯罪图片展板38幅,开展警示宣传教育73场(次),受教育人数1100余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余份。开展工程建设专项预防21次,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机制建设,分别与田蓬海关、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建立联合预防工作机制。完善年度报告制度,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提交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   

     (二)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派员提前介入侦查重特大案件13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纠正漏捕17人。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案件线索5件,并已督促移交立案。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已获改判和州检察院支持抗诉各1件。纠正起诉漏犯6人、漏罪13桩。认真开展量刑建议及量刑规范化工作,依法就案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82件110人,法院采纳率超过75%。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建议提请抗诉并得到省检察院支持1件,提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共19件,办理执行监督11件,支持起诉9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2件,均得到法院的采纳。促成当事人息诉和解9件次。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严格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法制教育和监外执行检察,发现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1件。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51人,发现脱管15人,向执行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意见后已得到纠正。

  三、规范程序完善制度努力创新检察工作机制 

      立足职能,在推进检察工作中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广度和深度。一是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案件侦查工作中加强配合与监督的实施办法》,有力地促进了公检双方在案件侦查工作中的衔接和配合,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二是充分发挥案件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督职能,使办案工作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防止和纠正办案过程中发生执法不严或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向办案科室进行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预警提示12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20份;进行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提示13件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29件,启动了扣押涉案款物管理业务,促进了规范执法。三是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监督机制。制定了《检察人员社会交往行为准则》、《关于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规定行为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对检察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作风规定的情形、责任追究和惩戒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提高内部监督水平。 

      四、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努力创建“四检察院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纠正“四风”,依托“素质、管理、执法、廉政、保障、监督”六项效能机制建设,打造专业型、服务型、廉洁型、节约型检察院。

  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业务研讨会、公诉论辩对抗赛等4次。派出干警到上级院参加各类培训51人次。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公诉科被评为2008至2012年度全县政法工作先进集体,3名干警被评为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5名干警被县委政府记三等功。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充实了2名35岁以下干部进入党组班子,招录了4名司法辅助人员。鼓励年轻干警积极参加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现有研究生学历干警3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占全院干警总数的89.4%,检察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采取严格公车管理、简化会议和接待流程、节电、节水、节纸的“一严二简三节”措施打造节约型机关,全年节约接待费、车辆运行费、办公费等共计10万余元。在业务部门推行“一案三卡”和执法业绩档案,实现了对执法行为的动态化管理。按照廉洁从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程序,严格约束和规范检察干警的行为。连续10年来无安全事故以及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 

      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抓好检察宣传,向各级新闻单位投稿70余篇,被州级以上媒体采用30篇,云南电视台《聚焦公诉》栏目播出2期。利用新浪网和腾讯网微博发布各类检察工作信息371条,受到了广大网民的欢迎和关注。加强信息技术工作,开展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前期工作和检察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继续开展外网流转非涉密文件、内网流转检察文件的“双网”办公,逐步推进无纸化办公。 

       监督常态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重要事项、重大案件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汇报,自觉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法制宣传、视察检察工作等6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订阅《检察日报》15份,认真办理并答复各项议案、提案以及意见建议。2013年5月向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专题报告2010年以来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主动将执法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宪法和法律认真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协调发展、稳步上升的良好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情系检察,积极建言献策,给予鼓励支持,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倾注了心血。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队伍的执法理念和整体素质与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面对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对执法不严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立足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成效还不够明显;检务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在新的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推进和落实检察工作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素质和推进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这一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保障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在服务大局中树业绩

  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统一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保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土地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危害我县支柱产业发展的犯罪,保障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违”综合整治、“两整一提高”专项工作,不断优化全县改革发展环境。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受理工作。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妥善处置涉检信访,减少不和谐因素。依法处理涉及“三农”的案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落实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和非公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务工人员权益的案件,认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在法律监督中树公正

  始终将执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的第一要务,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中关系和谐稳定、关系民生、关系司法公正的各项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提升维稳防控工作能力。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涉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拐卖犯罪和毒品犯罪,促进“平安富宁”建设深入开展。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更加注重对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坚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确保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不减、质量更高、效果更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对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逮捕、不起诉或建议从宽处理,维护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升保障群众权益能力继续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重点查办涉农惠农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犯罪案件,集中查办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举报工作,健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的制度,建立与有关部门信息交流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渠道。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防治工作,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和涉农惠农、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加强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诉讼监督,提升维护公平正义能力。坚决对重大案件或插手经济纠纷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强化对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坚决纠正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的现象。注重对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量刑问题的监督,正确把握抗诉条件,增强抗诉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抗诉质量和效果。注重对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行为的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着重对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案件开展民事行政监督,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三、激发检察工作活力,在创新发展中树品牌 

      坚持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检察改革。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挥该系统的办案、管理、统计、监督功能,加强对从收案、办案到结案整个流程、每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手工办案转变为网上办案的历史跨越。继续探索案件管理工作,促进各办案部门优化配置,形成统一高效的办案合力。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和“四群”教育实践活动,完善群众意见收集转化和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拓宽服务范围。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监督和配合,积极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探索诉讼监督新机制,扩大公益诉讼范围,对国有资产流失、重大环境污染等涉及国家利益、损害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诉讼。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完善救助机制,使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健全内部监督工作机制,抓好执法办案试点督察工作,加强对执法办案过程的控制和质量管理,促进公正执法。 

      四、保障检察权依法行使,在监督制约中树公信 

    坚持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重大案件和事项积极主动请示汇报,依靠县委的支持,解决办案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积极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提案和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政协组织的协商视察活动,认真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推进“检务接待日”活动,增进检民联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立足可持续发展,在队伍建设中树形象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夯实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抓好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学历层次,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结构,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广大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利用报刊、电视、微博等多种媒介,宣传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扩大检察机关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同志们,又是一年春来早,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坚定信心、转变作风、真抓实干,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努力为构建和谐平安富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