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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2019-03-05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月26日在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云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推动检察职能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

一、紧扣平安富宁建设新使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坚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8322人,同比分别下降1.75%和上升9.15%;提起公诉204307人,同比分别下降12.4%和上升24.1%。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案件3760人,提起公诉3970人;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5081人,提起公诉5388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运输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3460人,提起公诉64145人;立足我县地处边境实际,加大涉外案件办理力度,批准逮捕走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拐卖妇女、容留卖淫等涉外犯罪案件1446人,提起公诉612人。深入开展高检院部署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办理牟某某等13人走私疫区生猪案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1人被评为优秀个人

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开展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发现涉恶势力犯罪线索并移送公安机关1件,发现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条。对侦查机关办理的疑似涉黑涉恶案件均派员提前介入,开展案件讨论、引导侦查取证17件次。办理涉恶势力犯罪审查逮捕421人,提起公诉并已判决27人,审查起诉322人;提起抗诉12。检察长出庭公诉的杨某某、吴某某等人涉恶寻衅滋事案已分别获刑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化解矛盾,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43人、不起诉21人。对35在押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3人及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监督4名漏管社区矫正罪犯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管理,监督3社区矫正脱管罪犯收监执行。结合办案发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矛盾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防止了纠访、缠访和上访事件发生,确保了各级两会州庆等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段信访安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调对接、公开审查等工作,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紧扣服务大局新形势,强化司法办案效果
    聚焦三大攻坚战,依托检察职能,注重精准发力,努力在司法办案中提升服务品质。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犯罪活动,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案件610人,审查起诉12人;充分发挥驻工业园区法律服务站作用,深入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批准逮捕7?01海园水利水电建筑公司水管被毁案7人,审查办理破坏生产经营罪3人。为云南神火集团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一期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助推脱贫攻坚。切实响应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号召,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累计投入资金和物资合计25万元,帮助田蓬镇木坝村委会解决危房改造、道路硬化、安全饮水、村级党建活动场所等困难,开展档卡户实施危房改造86户,加固4户,引导贫困户发展种养殖业,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活动6次,村寨的人居环境明显提升。检察人员开展转走访1260人次,既宣传扶贫政策、帮助解决实事,增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促进环境污染防治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加强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推进工作,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93件,该项工作居于全州前列坚持以字当头,形成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对清华洞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向县环保局、农科局、林业局、水务局和新华镇人民政府等提出检察建议57,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库区水面灯光捕鱼、农家乐、畜禽养殖等商户23户,有效防止库区水质污染;向县环保局提出关于富宁县食品公司屠宰场排污污染普厅河的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保障城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加强剥隘库区水资源保护针对近年来剥隘库区无证网箱养鱼户数逐年增多给库区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的情况,向县农科局、剥隘镇人民政府出检察建议,关部门及时对网箱养鱼、无证渔船开展专项整治,完成库区垃圾清理等工作督促县国土局对谷拉乡境内非法开采铝土矿履行监管职责案,有效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督促县水务局及时正确履行水资源费征收职责案,追国家水资源费123万余元;加强对城区周边环境整治,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4,督促相关部门查处不按规定运输建筑垃圾废料、工程车辆未封闭运输等行为,清理非法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全力守护富宁蓝天、碧水、净土。
    三、紧扣法律监督新任务,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7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件,纠正漏捕15人,追诉漏犯8人,对侦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份,对法院一审判决提出抗诉33人,提请抗诉11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4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就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得到采纳。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1件。支持弱势群体积极维护权益,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支持当事人向法院起诉1获法院采纳。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理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案件2242人,提起公诉1014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949人,不捕26人,作附条件不起诉2人。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24人,落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18人次。创新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措施,与县职业中学制定印发《检校共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该校学生深入县看守所开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探索法制宣传新方式,通过多媒体直播的方式,向全县13中小学校师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受到广大师生欢迎。

做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大力打造阳光信访,共受理控告、申诉等各类来信10件;办理控告案件1件,办理申诉案件2件;接待群众来访85人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教育力度,开展法治宣传10次,提高群众知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四、紧扣司法改革新部署,优化检察职权运行机制
    立足改革重点,落实各项任务,持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坚持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347件,占办案总数的24.96%。切实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疑难复杂案件讨论过滤作用,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同比下降28.12%,检察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坚持放权不放任,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对员额检察官全覆盖,共开展案件评查98件,案件质量在全州基层院考评中名列前茅。
    深入探索办案新机制。结合上级院的安排部署,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机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能力。在繁简分流过程中探索实行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整合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

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能。贯彻落实新修的《刑事诉讼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积极同公安机关建立常态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执行证据裁判规则、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等刑事制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周期缩短。推进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名,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五、紧扣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要求,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从严教育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职能履行、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各环节,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基层党建巩固年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四有一好标准打造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检察特色党建品牌,创新开展三个先锋工程党建+”工作模式,建成“24小、各具特色的党建活动阵地,使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名检察人员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文章评选中分别获二、三等奖,院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全县先进党支部,党员干部被县委政府表彰为先进党员先进个人”5人、嘉奖4人。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着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求实效开展好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0余次,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到厦门大学开展全员轮训,干警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开展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为从事检察工作满30周年的6名检察人员颁发荣誉章及荣誉证书,增强职业荣誉感。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连续五次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富宁县十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以严肃追责落实严管厚爱。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检察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筑牢干警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依托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平台,排查、处置和整改各类办案风险181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情况月通报,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检察官办案全程留痕,在突出放权到位的同时,做到监督到位。

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主动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举措,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创新与人大代表联络机制,建立13检民连心桥微信群,由中层干部组成的联络员向全县人大代表定期报告检察工作情况,通过微信群发现监督线索2,进一步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拓展检务公开深度和广度,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条,公开程序性信息783条、法律文书221份,接待律师阅卷98件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一是检察职能调整后,法律监督工作面临拓展,监督重点、监督领域、监督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整合到位,综合配套改革需加快推进。检察队伍的执法理念和整体素质与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个别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办案方式仍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高素质、拔尖人才匮乏。三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县委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抓办案、重监督、推改革、提公信,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幸福富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履职尽责护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正确处理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 围绕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贡献检察力量。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稳妥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健全纠防冤假错案机制,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项措施。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便民利民要求,进一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为民检察、规范办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二是不忘初心善作为,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业。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的职能作用,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进一步加大与监察委员会工作的衔接配合力度,形成反腐败合力。强化对侦查、审判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的检察监督体系,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线索移送、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运用,增强监督刚性。

三是积极稳妥抓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巩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实行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完善员额管理、优化办案团队、强化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专业化办案团队的组建和运行,实现人员配置最优化、办案效能最大化。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继续巩固繁简分流捕诉一体等改革机制成果。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让检察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四是从严治检不放松,全面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不断加强专业化建设,强化实践锻炼和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培育检察官职业道德,不断增强工作凝聚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富宁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富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推动富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证,以优异成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