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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2021-02-03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2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何宏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主要工作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有力推进平安富宁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全县大局,在服务保障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801156人,其中:审查逮捕167386人,同比下降38.6%26.1%批捕333人,不批捕58人。审查起诉413770人,同比上升28.3%19.4%提起公诉773人,不起诉27人。

统筹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体现检察担当。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共起诉妨害国境管理案件26197,涉野生动物案件34妨害公务案件11认真落实委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统筹兼顾的工作机制,运用远程视频进行讯问、出庭,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和检察办案工作。
    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刑事犯共批准逮捕4556人,起诉6481人。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416人,有效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群众安全感。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查逮捕1750人,审查起诉2285涉及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和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排查并向其它单位移送线索19,接收并办理线索9条。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对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做好遗漏涉案人员追捕追诉和打财断血、破网打伞落实好一案一分析一建议要求,认真查找涉恶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发出检察建议12份并跟踪回复和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做好和其他办案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诉讼过程中的分歧切实做到了诉判一致。1名干警被评为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与县金融办各金融机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就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达成一致意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犯罪活动,起诉非法经营案件1216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主动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把服务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到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为企业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与工商联共同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真心实意为企业纾解法律难题。

认真落实县委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的总体部署,有序推进挂钩点田蓬镇木坝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累计投入扶资金75余元,帮助村民开展危房改造、村内道路硬化、党员活动室建设、安全饮水保障、人居环境整治等惠民工程,引导贫困户发展生猪养殖、油茶种植,积极开展涉农惠农法律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所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0329顺利实现脱贫出列

二、推进四大检察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重点工作落实,做优刑事监督成立富宁县人民检察院驻富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检察室,前移监督端口,搭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的新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撤案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13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罪10人,纠正漏诉1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1件。纠正因交付不当导致监外执行罪犯脱管11人,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4受理并核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4人,协助文山人民检察院查办司法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罪案件22人。
    立足为民服务宗旨,做强民事监督。树立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统筹推进各项民事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 6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监督意见均得到采纳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2件,提出检察建议42件,采纳41件;支持起诉案件22件,通过支持起诉和与用工企业协调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薪15.98万元

围绕行政诉讼活动,做实行政监督全年办结行政审判、执行、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3件。利用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对行政机关实行延伸监督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行政。成功办理了云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法交房行政处罚监督案、富宁某农业科技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督案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相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促进协调发展,做好公益诉讼。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目标追求,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43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6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开展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校园内外舌尖上的安全、英雄烈士和文物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32件、食品安全案件3件、英烈保护案5件、文物保护案5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立案查处13起违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案件并收缴冥币1300余斤,治理污染河道1.5公里,清理城区周边道路沿线垃圾160处,清除垃圾150余吨。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对县自然资源局与10个乡(镇)人民政府就27个非经营性临时采石场监管职责检察建议的回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

三、坚持检察为民,促进平安富宁建设

立足职能,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推进未成年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案件5988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64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324。办案的同时创新开展三个走进活动,即:检察官走进直播间以网络直播课的形式上法治课,解决了疫情期间不能聚集人员上法治课的问题检察长走进州法治学校15名富宁籍学生开展面对面访谈积极引导问题少年矫正自身行为和心理;检察官走进晚自习,18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组成宣讲团,利用晚自习时间走进县民族中学52个班2500余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讲座。35名检察干警分别担任县一小、县民族中学班级辅导员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722人,适用率89.59%适用认罪认罚后的上诉率仅为1.8%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优势,坚持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共处理群众来信11接待群众来访61次,其中检察长接待来访6人次,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5,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

四、坚定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旗帜鲜明抓好政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站稳政治立场,把好政治方向,遵守政治纪律。扎实开展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采用班子领学、干部自学等方式,营造争先创优的干事氛围。将党建工作与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办案、抗击疫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模范作用,机关党支部被州委组织部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坚持不懈提升业务素能。严格执行《检察官职责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随机分案、全员轮案、入额领导带头办案成常态。注重实务引领,延伸岗位练兵平台,大力推动检察培训实战化,组织干警参加县委政府和上级院组织的思想政治和各类业务培训40余次,参训213人次,干警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使用检答网答疑解惑,着力培养干警成为办好案的能工巧匠掌上检务平台、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系统投入使用,检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迈出坚实步伐。坚持把“案-件比”作为考核评价办案质效的重要指标,督促检察官规范办案,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全年“案-件比”为1.39,位居全州前列,办案效率切实得到提高。

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结合孙小果案等反面典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开展庸懒散乱专项整治,从工作纪律、案件归档、规范办案、财务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整治,共清理归档诉讼档案1333件,纠正68个案卡填录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司法办案监督、检务督察盯紧三个规定的落实,上报违反三个规定情况7件。

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公信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向人大、政协报告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人大交办公益诉讼线索1件。认真做好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主题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听证会、法律文书公告送达等检察活动100余人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发布平台、两微一端等发布信息755条、公开法律文书365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践行党和人民要求,充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更好更优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新的进步。这得益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检察工作理念、办案方式需进一步更新转变;二是法律监督线索来源不畅,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新型金融网络犯罪及公益诉讼拓展领域的案件办理能力还有待提高;四是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还比较薄弱,检察大宣传、大信息格局还需进一步完善等等。对此,我们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常态化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一)聚焦提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立足县情,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坚持“依法”“平等”,做深做实民营经济保护;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统筹抓好自身疫情防控和办案,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贡献检察力量

(二)聚焦防控风险,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十大业务”为中心,紧密结合平安富宁建设,在办案中不断强化社会治理。坚持主动防范办案风险,完善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以案释法、刑事和解等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充分发挥检察环节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各项职能,积极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承担好刑事诉讼的主导责任,进一步树立“少捕慎诉”理念,不断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

(三)聚焦依法履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抓好诉讼监督、“案-件比”、认罪认罚、精准量刑建议等工作。民事检察方面,凝聚多方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抓好民法典施行后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贯彻和执行,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维护公平正义。行政检察方面,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完善相关机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非诉执行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检察工作打开新局面。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新职能,主动、稳妥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和配合,抓早抓小,数量与质量并举,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公民个人信息等拓展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聚焦能力提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把能力建设作为保障,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觉悟和担当加强业务培训,以更高标准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提高检察人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使检察人员增强自我约束,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各位代表,富宁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砥砺初心、忠诚履职,主动监督、锐意进取为建党100周年交出满意的检察答卷,为开启富宁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