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22日在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何宏伟
现在,我代表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富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统筹做好新时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构建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助力抓好脱贫攻坚、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创卫爱卫等各项工作,更有力、更精准、更实效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发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不松劲。充分发挥检察优势,把保障脱贫攻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护航全县脱贫攻坚。依法办理扶贫领域刑事犯罪案件5件6人,开展贫困被害人司法救助26件39人,发放救助金30.2万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认真落实挂钩田蓬镇木坝村的帮扶责任,从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扶持,先后派出7名优秀干警蹲点驻村开展扶贫工作。五年来,累计自筹扶贫资金80余万元,协调项目建设10余个;精准施策,帮助群众解决危房改造、村内道路硬化、人居环境整治、人畜饮水等问题;积极引导群众发展八角、生猪等种养殖产业,实现稳定增收。2020年,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90户329人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全村如期实现脱贫。
勇担责任,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不缺位。始终把开展强边固防、疫情防控和创卫爱卫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融入到日常检察工作中。严厉打击跨境犯罪,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类案件318件1852人,其中:审查逮捕176件893人,审查起诉142件959人,有力打击了组织、运送以及偷越国境犯罪行为。以入户走访、法治宣传、巡回公诉等形式,引导教育群众爱护边境设施,遵守边境法规,坚决抵制跨境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爱边、护边、守边意识,充分调动边民参与护边,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参与建设边境物理阻拦设施,主动担负起木央镇苦竹垱卡点值守及2050米边境巡逻任务。坚持疫情防控与强化履职两手抓、两不误,审查起诉涉疫情犯罪案件11件12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履行好疫情防控的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县城区25网格疫情防控和创卫爱卫工作责任落实,完善片区工作机制,理清压实网格责任单位、干部职工、物业等责任,聚力推动工作落实落地,顺利通过各级检查验收。克服疫情对办案工作的影响,启用远程提讯系统提讯963次1255人,为律师提供异地阅卷服务26件,保证疫情期间正常办案。
服务民企,保障“六稳”“六保”不止步。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政策,对涉企犯罪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26件31人。组织检察官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人员法律意识。坚决打击侵害企业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2018年办理的“7·01”水管被毁案,为云南神火集团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关注民生,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忧患意识主动融入平安富宁建设,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围绕“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0条,移送案件线索23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49件188人,依法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团伙10个。积极推进“行业清源”专项治理,对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2份。完善机构人员配置,建立长效常抓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严惩破坏社会稳定刑事犯罪。办理刑事案件3089件6021人,其中:审查逮捕1073件2355人,审查起诉2016件3666人。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批准逮捕415件574人,提起公诉485件767人;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80件114人,提起公诉71件91人;持续高压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62件114人,起诉86件191人;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17件35人,起诉16件46人。通过打击以廖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效震慑了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违法犯罪行为。
努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广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真正打通检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成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优质服务窗口,运用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服务综合网络平台,提升接访和化解矛盾工作水平,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五年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5件506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169人(次),举行公开听证67次,通过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平息诉争,化解矛盾。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为着力点,全面开展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02件153人,提起公诉115件205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起诉27件41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主动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进行心理健康辅导143人(次),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和落实帮教95人(次)。选派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通过送法进校园、法治进课堂等形式,举办“防性侵”“防校园欺凌”“杜绝危险驾驶”等法治专题讲座111次。协助开展校园周边“黄赌毒”专项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三、深耕主业,依法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做好“四大检察”,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做优刑事检察,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对违法侦查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5份,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67件,对不应该立案而立案监督撤案72件,依法纠正漏捕89人、漏诉63人、漏罪34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违法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对刑事判决提出提请抗诉12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着力抓好驻所检察、社区矫正检察和执行监督检察等重点工作,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5份。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督促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行政处罚案件329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9件,公安机关立案29件。
做强民事检察,增强服务民生实效。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4件,其中:本院受理8件,州院交办46件,提请抗诉4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3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33件,提出检察建议259份;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受理支持起诉案件71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 68件,通过协调用工单位主动履行和支持向法院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70余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履职行政。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4件,其中: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5份,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9份,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发出检察建议69份。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6件,集中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多年来不能解决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有效促进案结事了政和。2020年9月办理的某公司取水许可纠纷申请监督案,经审查后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一起长达6年的行政许可纠纷得到彻底化解,此案是云南省唯一入围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度行政检察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案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扎实稳妥办理法律明确赋权的“4+1”领域案件,积极探索办理拓展范围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14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1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以专项行动带动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发展,切实开展“清华洞库区和普厅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非经营性临时采石场生态环境恢复”“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英雄烈士保护”“农用薄膜污染防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生物多样性保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助力生态环境与资源、食品安全、历史文化遗产、特殊群体权益等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督促职能部门履职,清理城区周边公路及剥隘库区垃圾300余吨,治理污染水域面积33.84平方公里,追回国有资金127.7万元;补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38.77万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3.52万元,恢复天然林51.6亩;发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经法院判决后追回非法采矿违法所得292.15万元。
四、党建引领,强基固本,以坚定的政治忠诚打造检察铁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检察履职中,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以党建引领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不断强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用严实的作风和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推进开展“七查”“八治”活动,共排查整治“顽瘴痼疾”问题13个,修订完善制度12项,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的政治忠诚。
积极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突出检察核心能力建设,开展检察政治业务全员轮训、刑事辩论大练兵、指导性案例集中学习等专题实训。选派干警参加上级业务培训295人(次),专题研讨16次。开设“道德讲堂”,利用“中检网”“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多渠道多路径派员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竞赛,干警学思践悟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大力弘扬检察文化建设,倾力打造以党建为引领,以“爱国、奉献、忠诚、廉洁、崇法”为主题的富宁检察文化,用文化力量引导干警开拓创新、务实进取。连续3届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20年获州委、州政府集体嘉奖,第二检察部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检察人员获个人三等功6人、获行政嘉奖25人。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人、财、物上划统管及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将原有18个内设机构按照“5+1+2”模式重新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实现大部制管理。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实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实现了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有机结合,入额检察官主体地位进一步凸显。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不断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对检察人员的综合考评体系,探索制定案件审查受理、案件质量评查等管理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73件,流程监控1169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4份。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平稳推进职能划转及干警编制转隶,落实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围绕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持续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化”办案新模式,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机制,积极推进“案-件比”,降低延期率和退回补充侦查率,倒逼提升办案质效,减少当事人诉累,“案-件比”从2017年的1:2.1下降到1:1.14,群众司法诉求得到快速实现。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259件2234人,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和矛盾纠纷的发生。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办案质效得到有效提升,司法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坚定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的决心和信心。持续抓好干警纪律作风教育,增强干警自律自强意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过问检察办案事项43件,确保办案公正。
积极打造“阳光检察”。主动向县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检察工作和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案件公开听证会、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和行政部门人员监督检察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主动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召开新闻发布会7次,及时推送检察信息17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更新检察动态1448条,快速回应社会关注执法办案热点、焦点问题。着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高办案服务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1036人(次),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689人(次)。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违法犯罪记录2万余人(次),查询企业违法犯罪信息45次。向社会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86条,公开法律文书1462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6条,推动检察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勠力同心、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得到全面稳步提升,取得了可喜的新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检察工作全面融入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效性有待增强;诉讼监督作用发挥不平衡、不充分,检察监督机制有待完善;新形势下司法理念、办案方式需要转变,检察队伍高素质人才培养有待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精准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为富宁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突出“夯基固本,创新精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聚力落实检察发展新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坚定不移守护民生福祉,助力构建平安富宁新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新司法理念,强化司法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新特点的调研分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积极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检察参考。
三、坚定不移履行法律监督,全力提升法治富宁建设新水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及民事、行政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倾力谱写保障发展新篇章。围绕县委工作部署,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铝产业发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和强边固防、疫情防控、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全县发展大局提供检察服务。
五、坚定不移狠抓队伍建设,奋力打造纪律严明新铁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求极致”的精神,强化专业培训,注重人才储备,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激励我们砥砺前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以勇往直前的奋斗姿态、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为奋力夺取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