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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
2022-02-11 
 附件1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79年2月1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域发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开展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社会经济发展。

2.有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公众案例感。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非法集资、网络诈骗、跨境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3.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健全依法维权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认罪认罚刑事政策,落实司法救助及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等,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

4.持续推进从严依规治检。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强化监督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保证全院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毫不放松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办案目标,强化教育和监督,对检察干警遵守执法办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出现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的行为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院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9.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8.7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1.1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0.97万元,增长30.5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编报口径变化,上年其他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2022年纳入;二是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4.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87万元,增长16.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9.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万元,下降0.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20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8.73万元,增长198.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571.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208.5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其中: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143.78万元、服装经费2.33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62.4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7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7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没有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146.11万元,其中: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总额14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3.7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5.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560人次。

未发生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把好公务接待审批和费用报销关,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未发生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项目实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在用人额度内研究核定预算年度聘用制书记员需求量,及时核实预算年度核定的聘用制书记员在职情况,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100%。二是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率≧9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二)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99%。二是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98%。三是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做好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工作,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三)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维修功能实现率≥95%。二是办案场所维修改造完成后,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竣工验收,办案场所修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95%。三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经费预算开展建设,严格执行业务技术用房维修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案场所大型修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4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用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3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62万元,固定资产746.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9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42.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