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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
2023-09-01 


目录

第一部分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成立于19557月,19788月恢复重建,19792月正式挂牌办公。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围绕刑事核心监督工作,在办案中注重提高监督质量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3513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95977人。共办理监督立案案件6件,监督撤案案件11件,提出抗诉2件,纠正漏捕漏诉2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58898人,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为94.53%,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99.74%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9.87%扎实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财产刑执行活的法律监督,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份。协助州检察院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受理案件线索2件。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对曲靖、丽江等地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6次,切实维护“大墙内的公平正义”。

2.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立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统筹推进各项民事检察工作有序开展。紧紧围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目标要求,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共受理涉及虚假诉讼案件16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督促规范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0件。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共受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其中妇女权保障1件,未成年人权益保障1农民工讨薪48,通过诉前调解和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讨薪29.3万元办理的邓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监督案检察建议被检察为“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3.能动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坚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目标,共受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6件,案件数量与上年同比上升39.39%。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当事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监管职责,促成相关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75.87万元,6个工程项目以保险保函方式保障农民工工资505.42万元。办理依法护航民生民利案件36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案件3办理违法乱占耕地案件3件。办理的某公司诉某行政部门取水许可监督案被评为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4.多元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公益诉讼理念,着力当好县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全年共立案54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磋商17件,提起诉讼5件。收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17万元,督促复垦复绿59.76亩,征收税款5.88万元,劳务替代赔偿31.45万元,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野生动物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财产、个人信息安全等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推进落实 “四号检察建议”,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通过“回头看”督促职能部门整修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窨井盖、雨水篦23处。州县乡三级“河(湖)长+检察长”携手对剥隘库区、洞巴库区巡河,落实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鸟王山村民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案》被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制作的《用法治温度打击非法狩猎行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优秀办案故事、两件案例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富宁县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被州检察院作为办案经验在全州推广。

5.持续发力,严惩贪污腐败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010人,审查起诉全县影响较大的教体局、卫健局、发改局原主要领导职务犯罪案。加强监检衔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注重对资金流向的追查,发现并移送贪腐领域“洗钱”犯罪线索1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退赃12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富宁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6103105.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52216.79元,占总收入的92.8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50888.88元,占总收入的7.15%。与上年12994915.9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08189.68增长23.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8711.58增长21.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49478.10增长64.08%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云财政法〔2022309号检察系统三项经费2056900.00元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71044.90元。其中:基本支出9726462.91,占总支出的59.78%项目支出6544581.99,占总支出的40.2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604293.5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66751.35元,增长29.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4853.45增长10.51%项目支出增加2741897.90增长72.1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增加云财政法〔2022309号检察系统三项经费2056900.00元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26462.91元。与上年8801609.46元对比增加924853.45元,增长10.5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增加人员经费;二是一次性丧葬抚恤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94212.83元,占基本支出的89.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2250.08元,占基本支出的10.61%。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492.86元。

)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44581.99元。较上年3802684.09元增加2741897.90元,增长72.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云财政法〔2022309号检察系统三项经费2056900.00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252417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办案业务工作及业务装备购置方面的开支;检察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经费624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及社保费用缴纳等方面的开支;政法部门服装经费23299.66元,主要用于检察院系统人员检察服、警察服购置支出;检察院系统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经费551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检察系统执法办案及业务装备购置等工作方面的开支;“两房”建设经费2056900.00元,主要用于“两房”建设开支;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协作办案经费580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支出;县级财政补助人员及项目经费706412.33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遗属费、县级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等各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2216.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9%。与上年12293505.21元相比增加2658711.58元,增长21.6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正常增资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二是增加云财政法〔2022309号检察系统“三项”经费20569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43014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545969.63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6010.00元,项目支出5838169.66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2598.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798.50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24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8770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9169.00元,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56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6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567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支出决算为223523.48完成年初预算的63.86%。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249.48占总支出决算的95.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4.00占总支出决算的4.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74.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3523.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3249.48元,完成年初预算305000.006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45000.0022.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16.05下降0.63%。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减少0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9.05下降0.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00下降1.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产生接待批次12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公务接待费用10274.00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034.00元,较上年1111976.00减少80942.00元,下降7.2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控公用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9826842.79元,其中,流动资产492204.65元,固定资产17277738.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569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8394316.65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2526.14元,增长7.7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9653.00在建工程增加2056900.00元、流动资产减少1354026.8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0项,账面原值24061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17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4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69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单位公开,我院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公开20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入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xlsx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