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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干警为挂钩贫困户购买保险
2018-04-18 

  1月20日,富宁县检察院干警捐款,为挂钩帮扶的田蓬镇木坝村委会的22户贫困户投保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人身组合保险”,共计保额2200元。该份保险每年投保一次,年交纳保费为每户100元,保障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房屋、室内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保险期间为2018年1月31日零时至2019年1月30日二十四时止。

  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财产人身组合保险,是检察干警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务实之举,在特殊时刻,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可以帮助贫困户家庭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解决实际困难。

  近年来,富宁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切实抓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落实‘挂包帮’‘转走访’扶贫工作措施。此次,通过购买保险,进一步发挥了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作用,帮助贫困群众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减少因病致贫、因灾返贫,实现脱贫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