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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2018-01-04 

  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10月26日上午,富宁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专题会议,院党组成员、专委围绕报告精神开展学习讨论。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云萍同志主持会议。 

  院党组指出,全院检察干警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斗,努力打造平安富宁、法治富宁建设,为全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赵云萍对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一是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要带头开展学习,落实“一岗双责”。全院党员干部要坚持带头学习、以上率下,不仅要自己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重点,掌握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还有带动分管干警、身边同志学习掌握十九大报告精神,在全院形成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良好局面。二是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党员学习教育。要以党支部为单位,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党员学习日”“党日活动周”结合起来,教育全体党员把“四个意识”根植心中,深刻理解掌握十九大报告精神,着力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三是全院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推进统筹兼顾。要把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同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同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融入办案、融入日常,落到实处。全体党员要不断增强只争朝夕、抢抓机遇的责任意识,提振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精神状态,保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