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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知识
2024-04-2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知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把握中国历史文化和民族发展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规律认识的历史性飞跃,标志着民族工作进入新阶段。


一、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背景

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核心内涵予以强调。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推动其写入党章。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同年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中华民族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列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战略性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民族问题发展规律的准确把握,为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论述,主要体现在2019年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坚定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坚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文化认同是最深层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使党的民族政策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坚持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文明悠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正因为如此,中华文明才具有无与伦比的包容性和吸纳力,才可久可大、根深叶茂。


各族人民亲如一家,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定要实现的根本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二,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我们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把“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的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实施好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谋划好“十四五”时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


第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要以此为引领,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要把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要牢牢把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第四,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我们要顺应这种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起来,创新方式载体,推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是民族团结的大敌,要坚决反对。


第五,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


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内涵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态度、评价和认同结果,主要包括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共同体成员对中华民族利益的认识与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是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一个目标”,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达到“两个共同”,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三个意识”,即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进“五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树牢“五观”,即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宗教观。


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内容,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增强“五个认同”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所在。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分析和处理民族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深刻认识共同性的“同”具有主导性,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异”具有从属性,其存在必须以不削弱、不危害共同性为前提,尊重差异不等于保护落后,更不能人为固化和强化差异,影响共同体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正确认识共同体意识与民族意识的关系,两者不是平行并列的,各民族的民族意识既不能自外于中华民族,也不能有悖于“五个认同”;正确处理统一与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民族区域自治是以政令统一、国家和文化认同为根本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