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检护民生】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三促”助力服务民生
2024-07-09 

今年以来,富宁县检察公益诉讼聚集民生、保障民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公益诉讼检察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工作重心放在尽可能通过诉前程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通过磋商、罚款、检查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既提升了检察监督的实效性,又促进了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保障了民生民利。



一是磋商促履职,保护大众餐桌上的安全。

针对群众反映的超市生鲜摊使用生鲜灯给生鲜肉“美颜”的问题,办案人员立即对县城区各大超市开展详细调查,在掌握初步证据后,决定采取磋商的形式,由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措施,限期对全县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重点经营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和整治,行业监管部门共检查经营户186家,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6个商家督促立行立改,在整改过程中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并持续跟进各类经营主体“生鲜灯”使用情况,还原农产品“真本色”,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罚款促整改,助推民生领域末端治理。

为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办理了李某某生产、销售假药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追究李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让其承担侵害社会公益惩罚性赔偿10455元,将“刑法惩罚+惩罚性赔偿”落实到具体案件中,有效震慑和警示违法者,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三是检查促宣传,督促行业消防安全监管。

根据上级院统一安排部署,以丘北县“6.05”火灾事故为鉴,对24家行政机关履行农村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采取“检察+消防”协作的形式,共同对全县13个乡镇学校、敬老院、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消防人员现场出具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检查促进宣传,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抓紧抓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1-6月,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共立公益诉讼案件27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涉及领域包括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等领域。在下一步工作中,公益诉讼将继续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