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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双蓝”合作积极探索消防安全整治“新路径”
2024-08-09 

2024年以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能动履职作用,着力聚焦消防安全领域,加强与县消防安全救援大队沟通对接,制定《富宁县消防安全领域“检消协作”机制》,合力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领域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协作配合“新路径”,用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供检察保障。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近年来各地火灾事故为鉴,对25家行政机关履行农村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并采取检察+消防”协作的形式,共同对全县13个乡镇学校、敬老院、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集中送达《立案决定书》22份。针对发现的问题由消防人员现场出具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并对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检查促进宣传,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抓紧抓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落实《富宁县消防安全领域“检消协作”机制》,加强与各乡(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联动,深入探索推进“双蓝”合作“新方式”,构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新模式”,确保全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