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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送炭暖寒冬 检察救助显温情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高质效办结一案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25-11-14 

时值入冬,寒意渐浓。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切实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于近日成功为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苏某某审批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驱散冬日严寒。

本案受害人家庭因案件导致生活陷入急迫困境。我院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苏某某及其80岁父亲分别被其妻子黄某某持刀砍伤,黄某某也被羁押;经鉴定,苏某某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法自理,其父亲达到轻伤一级,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读小学,家庭经济生活极其困难。富宁县检察院及时依职权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高效完成调查核实、审批报备等全部流程,经报中共文山州委政法委审批,苏某某最终获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近日,由富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韦慧芬带领第五检察部与原案件承办检察官把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苏某某家中。

此次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迅速到位,是我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追求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它不仅有效缓解了受害家庭的燃眉之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安稳度过寒冬,更是我院将“高质效办案”要求融入实践,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

下一步,富宁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救助效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暖,为平安富宁、法治富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