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富宁县检察院落实“案件管理+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内外双监督模式,助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2025-12-18 

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高效化与透明化,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防范法律与廉政风险,124,富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文山州检察院组织开“2025年度涉案财物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主动整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力量,探索形成“案件管理+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内外联动监督机制,助推涉案财物管理提质增效。


本次监督活动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内部由州检察院案管专项检查组进行“专线监督”,县院检务督察与综合业务部开展“双内线监督”;外部邀请人民监督员作为独立第三方实施“外线监督”。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线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取2024以来相关案件数据,核查涉案财物登记、出入库流程、法律文书规范性与台账一致性;线下实地查验财物保管状况,核对待处理财物实物与台账、系统信息是否相符,并对已办结案件的财物处理情况进行回溯检查,确保信息录入准确、流程完整、账实一致。

检查过程中,富宁县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晾晒”涉案财物管理中的难点与客观问题,与人民监督员就监督重点、工作堵点展开深入交流。人民监督员提出1条改进建议,为检察机关优化涉案财物管理提供了宝贵的第三方视角,切实增强了外部监督的实效性,助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下一步,富宁县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检查结果为导向,持续深化“三个管理”要求,严把涉案财物“入库关、流转关、出库关”,落实“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账款一致”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常态化机制,拓展监督范围,细化监督程序,将外部监督有效转化为规范司法的内生动力,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检察履职,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